关于4月30日保涞线53公里加米处
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说明
年4月30日5时10分许,顺平县交警大队接顺平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指令称“保涞路保定至涞源方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三辆货车相撞,无人伤,有现场”,接警后顺平公安局交管大队事故科民警立即出警赶赴现。
经现场勘查、取证得出,年4月30日5时许,尹某驾驶冀JJXX82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沿保涞线由东向西行驶至53公里加米处超车时,与相对方向田某驾驶的冀FKXX36号重型罐式货车发生碰撞,后冀FKXX36号重型罐式货车又与张某驾驶的苏GEXXX1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三车不同程度受损,无人员受伤。顺平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在勘察完现场后,立即联系救援公司要求救援,由于保涞路车流量较大,且三辆重型货车车体较大,完全将保涞路堵塞,顺平大队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增加警力确保施救工作快速进行,并联系满城县交警大队警力支援,现场救援工作得以快速展开,经顺平县、满城县交警大队交警不懈努力,采取警车开道,人员现场指挥等大量工作,截止年4月30日12时20分许肇事车辆被拖走,保涞路恢复正常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