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天,港城人的 根据图片内容显示:犯罪嫌疑人韩某在海州区解放西路34号经营的卤货加工作坊,违反《江苏省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使用假冒伪劣食盐(“掺混肥料”“复合肥料”)加工卤货猪蹄、大排,然后在其经营的“韩记面馆”销售给顾客食用。
对于韩记大排面,别的不敢说,但凡你在老浦街吃过大排面,绝对品尝或听说过这家不起眼的小面店。小编和同事基本每周一吃,相信不少市民和小编一样,听到这个消息时,只能用“知道真相的我眼泪掉下来”来形容…
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来到了连云港市盐务管理局,一位盐政执法处的工作人员向我们证实了韩记面馆在卤货里使用伪劣食盐这一消息,后经记者核实这家面馆还在卤货里面掺混肥料,同时这位负责人还表示目前这起案件已经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案件的具体情况暂时不便对外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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