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五年成就总结

前言

年11月27日,第六次中国和中东欧国家总理峰会在匈牙利布达佩斯召开,布达佩斯峰会适值中国和中东欧国家合作开启五周年。中国素来有个传统:“逢五小庆、逢十大庆”,也有逢五年和十年进行总结的传统。中国和中东欧国家合作过去五年,也非常值得总结。“16+1合作”作为中欧关系合作框架下先行先试的次区域合作平台,就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系统总结“16+1合作”五年来所取得的成就,不但有助于中国和中东欧16国坚定信心地走好未来五年的合作之路,也有助于中国和中东欧16国从诸多合作领域中找出差距,积累和分享经验,推进“16+1合作”行稳致远。

早在年年中,中国社会科学院欧洲研究所所长、16+1智库网络秘书长黄平研究员就提出了总结“16+1合作”五年所取得成就的设想。这一设想几经讨论、打磨,形成了几个主要方面的讨论点,即“16+1合作”如何推进中国和中东欧16国双边关系发展,“16+1合作”如何推进区域合作,“16+1合作”如何推动中欧合作,“16+1合作”如何推进“一带一路”倡议。值16+1总理峰会即将召开之际,这本报告也应时出版了。

本报告系统总结了过去五年“16+1合作”取得的成就,以智库的视角审视分析了取得的各种成就,报告的观点不代表官方立场,总结的内容难免挂一漏万,期待各位专家学者指正。

本报告共分五个章节,第一章由刘作奎撰写,第二章由管世琳、赵卫涛撰写,第三章由鞠维伟撰写,第四章由刘作奎、马骏驰撰写,第五章由刘作奎撰写。全文由刘作奎统稿,并由黄平最终审定。

16+1智库交流与合作网络

年10月22日

第三章:“16+1合作”推动了中欧关系发展

本章作者:鞠维伟

自“16+1合作”于年启动以来,日益成为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在各领域合作交流的重要平台。目前,16个中东欧国家中已有11个成为了欧盟成员国,而其余5个中东欧国家也把加入欧盟作为重要国策和未来发展方向。这使得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开展合作时必须考虑欧盟因素。事实上,“16+1合作”与中欧合作密不可分,中国政府自发起“16+1合作”框架之始就强调该合作平台是中欧关系、中欧合作的重要内容和有益补充。正如年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里加峰会上,中国总理李克强所指出的:“16+1合作”是中欧合作的组成部分和有益补充,有利于推进中欧四大伙伴关系和五大平台建设,有利于欧洲平衡发展,有利于欧洲一体化。[1]

(一)“16+1合作”为中欧贸易提供有益补充

自年经济危机以来,欧洲经济复苏乏力,中欧经贸关系也受到了影响。据年中国海关的统计数据,中国与欧盟的贸易总额出现了负增长3.1%,同时中国与英国、荷兰、法国、意大利等老欧盟成员国的贸易额也出现了不同程度下降。年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贸易额情况相对较好,中国在中东欧地区的贸易伙伴,波兰、匈牙利、斯洛伐克、罗马尼亚、爱沙尼亚、斯洛文尼亚、克罗地亚等国的贸易额增长率明显,虽然也有一些中东欧国家,如捷克、保加利亚、立陶宛、拉脱维亚在贸易数据方面出现了下降,但是这些中东欧国家并未出现对华进出口双下降的局面,在整个中欧贸易表现不佳的背景下,中东欧欧盟成员国对华贸易未出现整体性的下滑(见表1)。

表1:年中国与欧盟及其部分成员国贸易额统计表(金额单位:万美元)[2]

国家

(地区)

进出口额

出口额

进口额

累计比去年同期±%

进出口

出口

进口

欧盟(28国)

54,,

33,,

20,,

-3.1

-4.7

-0.4

德国

15,,

6,,

8,,

-3.5

-5.7

-1.8

英国

7,,

5,,

1,,

-5.3

-6.5

-1.5

荷兰

6,,

5,,

,

-1.5

-3.4

11.5

法国

4,,

2,,

2,,

-8.2

-7.8

-8.7

意大利

4,,

2,,

1,,

-3.6

-5.3

-0.7

比利时

2,,

1,,

,

-6.9

-9.1

-1.8

西班牙

2,,

2,,

,

0.0

-2.5

9.8

斯洛伐克

,

,

,

4.8

2.4

7.7

斯洛文尼亚

,

,

43,

13.6

8.5

50.8

拉脱维亚

,

,

13,

2.3

3.9

-8.6

立陶宛

,

,

16,

7.7

6.6

17.9

爱沙尼亚

,

96,

21,

-1.1

1.1

-9.9

波兰

1,,

1,,

,

3.2

5.2

-7.6

捷克

1,,

,

,

0.0

-2.0

6.0

匈牙利

,

,

,

10.1

4.3

20.4

罗马尼亚

,

,

,

9.9

9.0

12.1

保加利亚

,

,

58,

-8.3

1.2

-21.4

克罗地亚

,

,

16,

7.4

3.2

44.4

年在中欧贸易出现下降的情况下,中国与中东欧16国贸易额为.54亿美元,同比增长9.5%,相比“16+1合作”框架建立前的年,贸易额增长超过30%。中国与中东欧16国贸易额已占中国与欧洲贸易总额的10.19%,虽然比例偏小,但具有较好的增长潜力。[3]

总体来看,年中东欧欧盟成员国对华贸易情况好于欧盟老成员国。“16+1合作”框架搭建以来,中国积极促进与中东欧国家的贸易关系,出台系列贸易便利化举措。

首先,促进贸易运输便利化。尤其是在贸易通道建设方面,国内开通的多条对欧铁路班列,如蓉欧、渝新欧、郑新欧、义新欧班列,均到达或通过中东欧国家,大大方便了中国和中东欧国家的产品运往各自国家。

其次,积极发掘优势产品的市场潜力。在贸易产品方面,中国利用“16+1合作”框架下的商业、农业、林业、金融业、旅游业等平台积极寻找和开发中东欧国家优势产品、产业,进一步发掘了中东欧国家市场,提升了与中东欧国家经贸往来。

再次,加强贸易软环境建设。在“16+1合作”的推动下,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加强了海关检验检疫方面的合作,进一步保证中国和中东欧国家产品进入彼此市场的便利性。

最后,加强贸易产品的推介。以宁波市举办的“中国—中东欧国家投资贸易博览会”为代表的各类推动与中东欧国家贸易关系的洽谈会、博览会等活动,将中国的市场和消费者与中东欧国家的农产品、高科技产品、旅游服务业等对接起来,促进了中国—中东欧国家贸易水平的提高。

从表1中也不难看出,中国同中东欧国家普遍存在贸易不平衡的现象,即中东欧国家对华存在贸易逆差(以波兰为例,年其对华贸易逆差达到.7亿美元,占到中波贸易额的78%)。这种状况与双边贸易结构以及中欧贸易结构的性质有关,中国对中东欧国家出口的产品以机电设备、通信设备、玩具以及服装制品等为主,与中国对整个欧盟出口产品一致。从产品附加值来看,中国对中东欧国家出口以中低端附加值产品为主,同时中东欧国家也是中国出口产品附加值的中间地,即中国的产品在中东欧国家加工之后进入欧盟市场,乃至有部分回流至中国。[4]因此随着中国与中东欧国家贸易的稳步发展,中东欧国家作为中欧贸易的“中转站”的作用将会愈加重要。

中国和中东欧国家的贸易逆差,在贸易结构问题的背后,其实还是一个全球性问题,跟跨国公司和产品生产者的全球产业链布局有很大关系。中国不是这种贸易顺差的唯一受益者,甚至不是最大的受益者。比如,就中国和维谢格拉德四国的贸易逆差来说,应该放在中国—维谢格拉德集团—德国这个大环境下予以考察。就汽车产业来说,维谢格拉德国家承接了德国公司汽车生产产业链的装配环节并从中获取利润,这些由维谢格拉德国家加工的产品经由德国公司,大量出口到中国。德国从中德汽车贸易中获益巨大,维谢格拉德国家也是德国汽车产业出口到中国的巨大获益者。维谢格拉德国家通过承接德国汽车产业链的一部分来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并与德国的市场形成了一种共赢的格局,但德国汽车如果没有中国市场的支撑是很难想象的。因此,从欧洲大国诸多产业链布局看,中国—中东欧—欧盟大国一致维持着一种共赢的格局,中东欧是这种共赢格局的重要承接者。

总之,在“16+1合作”的推动下中国与中东欧国家之间对彼此的优势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有了更深入的了解,达成了广泛的贸易合作。这种贸易合作关系无疑是对中欧贸易关系重要补充和发展。在欧盟老成员国对华贸易相对“疲软”的情况下,中国与中东欧国家贸易关系的良好发展无疑为中欧贸易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

(二)“16+1合作”是中欧合作机制中的重要内容

当前中国与欧盟的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不断深入发展,合作机制不断完善,目前已经建立了包括领导人会晤、高级别战略对话、经贸高层对话、高级别人文交流对话等近70个对话与合作机制。“16+1合作”作为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全方位合作的重要平台,积极参与中欧合作的各项领域。

中欧之间的对话与合作更需要有更有利的抓手,由于中东欧国家大多数是欧盟成员国,这使得“16+1合作”框架利用其上述的平台为中欧合作提供了抓手。此外,“16+1合作”自成立之始就强调其是对中欧关系的补充,并强调其开放性,相关利益方也可参与进来,特别是欧盟作为中东欧地区的重要利益攸关方是完全可以参与“16+1合作”的。

通过对比最近的中欧合作以及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成果的纲领性文件,可以发现中欧合作与“16+1合作”有许多内容上的共同点,这可以充分说明“16+1合作”与中欧合作的共通性,以及“16+1合作”可以成为中欧合作的重要补充。

表2:《第十九次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成果清单》(年)与《里加纲要》(年)内容对比[5]

合作领域

第十九次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成果清单

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里加纲要

金融

签署《丝路基金和欧洲投资基金促进共同投资框架谅解备忘录》,设立中欧共同投资基金。双方将通过亚投行、欧洲投资银行、欧洲复兴开发银行等多边开发机构促进相关合作。

支持中东欧国家金融机构和企业参与中国-中东欧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发起的投资基金。

鼓励包括丝路基金在内的中方金融机构积极拓展在中东欧地区的投资与合作。

支持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在欧洲复兴开发银行框架下加强务实合作。

投资

双方认为正在进行的投资协定谈判是首要任务,尽快达成一份富有雄心和平衡的成果,为双方投资者建立和保持友好、可预期、宜商的政策环境。

鼓励并支持欧盟与中国在商签高水平、全面的中欧投资协定谈判方面取得进展。

互联互通

双方欢迎中欧互联互通平台取得的积极进展,包括促进通关便利化,加强交通技术规范和标准对接,加强低碳和智能交通等领域合作,积极开展投融资合作,推进具备条件的示范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

支持中欧互联互通平台取得的进展。

在交通物流领域促进信息共享,加强双边和多边合作,进一步推进亚欧大陆交通走廊一体化。

人文交流

致力于加强在教育、文化、媒体、青年、性别平等和体育等领域的交流。

致力于简化双方所有持非外交护照人员短期相互往来的签证手续。

办好年“中国-欧盟旅游年”,致力于提升双方人民旅行和旅游体验,创造更多经济合作的机遇。

包括设立“中国—中东欧媒体年”,举办各类人文交流和文化论坛、青年夏令营等系列活动。

支持中国和中东欧国家采取更多措施,促进人员往来便利化。

支持通过分享旅游业经验、鼓励游客赴对方国家旅游、开发地区旅游产品等方式加强该领域跨国合作。

表3:《中欧合作战略规划》(年)与《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中期规划》(年)对比[6]

合作领域

中欧合作战略规划

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中期规划

经贸投资

商谈并达成一份全面的中欧投资协定。

中欧投资协定有助于逐步提升投资自由化水平并为双方投资者进入各自市场消除投资限制

充分利用现有双边机制加强沟通,优先采取对话和磋商,必要时通过谈判,处理重大双边贸易摩擦,以找到互利的解决办法。

促进透明、开放的市场和各国公平的竞争环境,反对任何形式的保护主义。以双边投资为重点,支持中欧之间达成一个高水平、全面的投资协定。

进一步促进中国和中东欧国家双向投资和贸易的便利化水平,力争将投资贸易打造成“16+1合作”中最富活力的增长点之一。

金融合作

推动中国和欧洲投资银行的互利务实合作。

欧盟注意到中方有意探讨与欧洲复兴开发银行加强合作的方式,以支持对欧洲国家的投资。

保障金融市场稳定,保障欧元区银行人民币的持续供应,促进人民币在跨境贸易和投资中的使用,维护金融稳定。

欢迎和支持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欧洲投资银行、欧洲复兴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开展合作。

鼓励中国和中东欧国家开展本币互换、本币结算、金融监管等合作。支持在中东欧国家建立人民币清算安排。

互联互通

加强在智能、高端和互联互通的基础设施网络方面的合作。

积极探讨中欧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合作的方式

结合关键通道、关键节点和重点工程,加强中欧之间安全高效的海陆空互联互通网络,

欢迎16国同中方相向而行,加强物流领域交流与合作,推进中欧国际铁路集装箱班列建设。

农业合作

在农业可持续生产、有机农业、农村发展和农业科研等领域加强合作。

加强食品安全方面的合作,保护消费者健康。

加强农产品贸易、农业可持续生产、农产品深加工、农村发展和农业科技以及种植业和养殖业等方面合作,鼓励建设农产品基地。

在严格遵守有关法规和标准的前提下,相向而行,加强检验检疫合作,共同促进食品农产品贸易安全发展和快速增长。

科技创新

加强在科技和创新领域的产学研合作,应对共同挑战;在人力资源、技术技能、研究设施、创新融资、科研成果转化、创业精神和创新框架条件等方面,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进一步探索在食品、农业和生物技术、城镇化可持续发展、航空、水资源、医疗和信息通信技术领域的联合科研创新合作倡议,制订联合资助计划。鼓励各自研发人员参与彼此的科研项目。

加强在通信技术和应用方面合作。

欢迎和支持在物联网、大数据、下一代互联网方面开展合作。

以可持续方式加强在地质、采矿、空间规划、城镇化以及页岩气(法律允许的前提下)等领域合作,减少这些活动对环境和气候的影响。

促进务实节能环保产业合作,探索在节能环保政策对话、自然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提高公众意识和参与度。

人文交流

鼓励汉语在欧盟和欧盟国家语言在华教学。

加强中欧学生学者交流,支持青年互访交流。

在中欧高等教育合作与交流平台框架下,继续进行中欧教育政策对话。

继续支持中欧高校建立中国研究中心和欧洲区域与国别研究中心。

推动中欧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鼓励汉语在中东欧国家教学,加强中东欧国家语言在华教学。

扩大中国和中东欧国家学生交流。加强在学历学位与学分互认、合作科研、国别和区域研究等方面合作。

定期在中国和中东欧国家轮流举办教育政策对话,支持高校联合会建设。

支持智库交流与合作中心建设,鼓励和支持中方同中东欧国家汉学家之间的交流与联系。

欢迎新闻出版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从表2中可以看出,作为“16+1合作”最新的纲领性文件,年11月发布的《里加纲要》提及金融、投资、互联互通以及人文交流等方面的内容,与在年6月初进行的第十九次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后形成的成果有很明显的呼应,《里加纲要》多次提及支持中欧之间重要的战略合作协议。

表3关于中欧、中国与中东欧国家之间的长期战略文件内容的对比,也可看出,在经贸投资、金融合作、互联互通、农业合作、科技创新以及人文交流等方面,“16+1合作”的中期规划明确提出体现了《中欧合作战略规划》许多精神,并且在内容上更加契合。《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中期规划》更是明确提出:“以《中欧合作战略规划》为中欧关系的指导性文件”;此外中期规划还提出:“16+1合作”不替代现有双边合作机制或平台,将与欧盟重大倡议和规划对接,有效促进中欧和平、增长、改革、文明四大伙伴关系。以上纲领性文件以及中长期规划文件,可以充分体现中国政府对“16+1合作”赋予了有效促进中欧关系以及对中欧合作机制重要补充的功能和意义。

(三)“16+1合作”推动欧盟区域均衡发展

中东欧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程度总体上相对落后,特别是巴尔干和东南欧地区,一直以来欧盟在努力推动这些地区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东欧16国中5个非欧盟成员国(黑山、波黑、马其顿、阿尔巴尼亚、塞尔维亚)位于西巴尔干地区,虽然这5个国家积极要求加入欧盟,但是由于经济、社会发展落后,还没有达到入盟的标准。欧盟也希望通过加强对西巴尔干地区能源、互联互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来推动地区发展,达到入盟标准。但是近年来欧盟整体经济状况不佳,难以投入足够的资金发展西巴尔干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根据有关机构估算,西巴尔干国家交通设施互联互通建设未来所需资金为77亿欧元,然而目前欧盟确定的在该地区投入的互联互通建设资金仅有12亿欧元。[7]

早在年“16+1合作”框架建立时,中国就承诺向中东欧国家提供亿美元的优惠专项贷款用于基础设施建设、高新技术、绿色经济等领域的合作项目。年11月,中国—中东欧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正式成立。该公司发起设立的中国—中东欧基金规模将达亿欧元,计划撬动项目信贷资金亿欧元。以上的投资将会大大推动中东欧地区能源、交通、信息化等方面的建设,特是当前“16+1合作”中主要的能源、交通项目多集中在西巴尔干的非欧盟国家,这对该地区的发展将会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并且有利于该地区的欧洲一体化进程,这对于欧盟地区政策和区域均衡发展来说都是十分有益的。

(四)小结

中国一直以来就将“16+1合作”定位为中欧关系的重要内容和有益补充,在历次重要场合以及发布有关“16+1合作”的重要文件中都反复提及“16+1合作”对中欧关系重要作用和积极意义。五年多以来,“16+1合作”在促进中东欧国家发展与中国经贸投资关系上产生了实效;“16+1合作”框架下各国充分把握“一带一路”建设带来的重要契机,不断拓展合作空间,同时为中欧在“一带一路”建设下合作做出了贡献;从发展前景来看,“16+1合作”还会欧盟区域均衡发展带来更大的益处。总之,“16+1合作”一直秉持发展和补充中欧关系这一重要理念,致力于在中欧合作的框架下发展与中东欧国家的关系,这对于中国、欧盟以及中东欧国家来说都是符合各方利益,并且具有持久活力。

(未完待续)

[1]《李克强在第五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时的讲话》,新华网,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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