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无剧细沈阳师范大学年第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的安排,我校年招收全日制普通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二)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三)考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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